我国不安抗辩权相关问题完善探析
发布时间:2020-03-19 02:53
【摘要】: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法律制度体系中的一项法律制度,它在现代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既承继了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中该项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又汲取了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中预期违约制度的精华,经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1999年3月15日通过了全国人大会议,并从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我国统一的合同法从此诞生,进而结束了我国法律制度在合同立法上的历史空白。目前我国关于不安抗辩权的理论研究较多,然而相关理论研究缺乏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从而致使该项法律制度在我国实践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困境,并且也影响了它的健康发展。尽管我国的不安抗辩权不仅遵循了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中关于该项法律制度的相关基本概念和法律规定,而且又借鉴了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中预期违约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但是仍不免存在缺陷,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新时代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本文希望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从而有益于解决相关问题:(1)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分析论述关于不安抗辩权的相关理论概念。(2)经过相关的分析研究,指出我国不安抗辩权目前存在的不足,并结合现行法律制度规定提出相关的解决策略以供探析。
【学位授予单位】:兰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3.6
本文编号:2589591
【学位授予单位】:兰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3.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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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89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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