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定赔偿制度适用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16 03:28
【摘要】:著作权法定赔偿制度的作用在于当著作权侵权的实际损失与违法所得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法官综合侵权行为的情节等因素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然而,著作权商业化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也使得著作权侵权行为随之不断增加,同时,科学技术与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以及作品的复杂性使得对侵权行为与侵权损失的取证和举证变得愈加困难,从而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与侵权人违法所得也愈加难以证明,权利人也即受害人便愈加倚重著作权法定赔偿制度。我国著作权法定赔偿制度自2001年建立起至今已有17年,而法院在司法审判中对法定赔偿的探索更是超过了20年,可见该制度于著作权侵权纠纷中的地位十分重要。由于制度设计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侵权举证困难和侵权损失难以计算的问题,为及时、高效地解决著作权侵权纠纷提供了制度保障。然而,因法定赔偿制度规定抽象概括的特点和著作权侵权复杂性与多样性发展趋势,法律条文规定的适用条件非常概括,对于参考因素、适用对象单位和赔偿限额等适用方法或规定不明或未作规定,从而在客观上赋予了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但却并未提供相应的规范指引和审判标准,加之不同地区的法官的认知和水平差异,使得法定赔偿的适用甚至出现了“无案不法定”且“判出多门”“百花齐放”的局面,既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损害该制度的权威性,使得对该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提上了日程。据此,试从相关理论、法律规定以及案例数据出发,对著作权法定赔偿制度适用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以求对制度完善提供有益思考:第一部分提纲挈领,在第一章明确了法定赔偿应有的价值保护方向,即以保护创作价值为指向而以保护市场价值为取向,以对于法定赔偿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提供了方向指引。法定赔偿是在侵权行为和责任认定之后进行具体赔偿的环节发挥作用,因此无论是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还是制度完善的思路都可以从具体案例中获得支持。所以,第二部分通过相关网站搜索并抽选了2016年内地各省区市著作权法定赔偿判决共计257份,并对这些案例判决中与法定赔偿相关的诉讼请求、事实认定说理和判决部分进行分析,对于诉请与判决金额、适用理由、参考因素、合理开支等方面进行数据统计,作为制度适用现有问题和完善建议的事实依据,以图文章更具有可操作性与合理性。具体而言:首先,法定赔偿的适用需要一定的适用条件作为触发机关,具体可以分为适用前提和适用顺位。故在第二章通过抽选判决统计数据和立法规定提出这两个条件现存的问题,并对其产生原因、现有修改观点和完善建议进行分析和评论,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建议并说明理由,简言之:在保持现有适用顺位的情况下,增加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和其他能够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作为适用前提,并以现有证据确定的赔偿数额明显不合理作为“越位”适用的条件。其次,法定赔偿要发挥作用就须按照一定的方法运行,采取相应的步骤,需要明确其适用对象单位,参考因素的范围与种类以及赔偿数额的限制范围。同样,第三章在统计数据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成因和评价现有建议,提出相应建议:第一,从市场价值出发,以实际产生市场价值的权利为适用对象单位;第二,在侵权行为情节、受侵害作品和侵权主体三个方面按照客观性和市场性的标准筛选参考因素,并防止参考因素重复。最后,法定赔偿发挥了作用便将产生相应的适用效果,存在着如是惩罚侵权人还是弥补权利人,合理开支是否是损害赔偿的一部分,其是否具有承载利润剥夺和替代停止侵害的可能性等问题。对此,第四章在前三章建议和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对法定赔偿的赔偿性质、赔偿范围与功能扩张的可能性三个方面进行推断与分析,对上述三个方面分别进行判定并得出相应的结论:其一,法定赔偿是综合权利人、侵权人和市场三个角度而得出的最为接近侵权损失的全面性赔偿;其二,合理开支并非因为侵害著作权的行为而产生,不属于侵权损害,与法定赔偿应当明确区分;其三,利润剥夺是违法所得中超出实际损失的侵权获利,但在法定赔偿时该利润根本无法确定,并不存在剥夺的可能。而对于替代停止侵害,由于是将停止侵害转化为对未来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自然属于法定赔偿的考虑范围,因此可以包括在内。至此,第二至第四章从法定赔偿的适用条件、适用方法和适用效果三个方面对其现存的问题和修改观点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建议。最后一部分,第五章将对这三章提出的建议进行整理与综合,以立法修改建议稿的形式进行系统介绍并对相应条文作出适用说明,从而使文章连为一体,以求完整、体系地对著作权法定赔偿制度适用进行完善,以期该制度在新时代发挥应有的鼓励创新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从而实现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终极立法目的。
【学位授予单位】:辽宁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3.41
本文编号:2715464
【学位授予单位】:辽宁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3.4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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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15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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