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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点火创意的立法困境与破解之策

发布时间:2023-05-17 22:56
  奥运会点火创意这一智力成果从性质上而言,理应属于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象。然而,将其作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均不符合相关立法的规定,且存在明显的不足。奥运会点火创意立法保护体系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我们必须破除当前的立法局限,构建有别于传统知识产权的新型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即创设"创意权"来实现对奥运会点火创意的保护;在创设"创意权"之前,我们应当完善商业秘密法和著作权法相关条款,寻求以商业秘密权和著作权的方式来实现对奥运会点火创意的立法保护。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奥运会点火创意法律保护的困境
    (一)奥运会点火创意著作权法保护的困境
    (二)奥运会点火创意专利法保护的困境
    (三)奥运会点火创意商标法保护的困境
    (四)奥运会点火创意商业秘密法保护的困境
三、美国创意保护方式对奥运会点火创意保护的借鉴
    (一)财产权理论
    (二)不当得利理论
    (三)合同理论
    (四)保密义务理论
四、奥运会点火创意法律保护的路径
    (一)通过商业秘密的方式保护创意
    (二)通过著作权的方式保护创意
    (三)创设“创意权”来保护创意



本文编号:381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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