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机制研究(3)
发布时间:2014-07-24 11:46
4.制度留人。这是闽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有效保障。留人要明确留与不留,要留住优秀的,淘汰不合格的。因而,留人首先要做好绩效考核工作。无论是引进的人才,还是本土的“六大员”、农村实用人才、农村教师等,都应该接受公平、公正的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绩效,即是否发挥了人才应有的作用。考核的结果须反馈给本人,考核的目的除了与升迁奖惩等挂钩外,更应该用于改进人才的工作绩效。绩效考核制度要与薪酬制度互动,并同农村人才培训制度、农村人才职业发展和内部沟通机制一道形成留人的软力量。还要建立法治环境,从制度和法律层面留住台湾人闽人才的心。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有效地推动了闽台交流与合作,但闽台在人才流动通行、保障制度、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还不甚完善。因此,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在台湾人才引进方面的法规制度,引进并留住台湾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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