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维度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分析
发布时间:2024-06-02 16:39
环境群体性事件是社会各种因素交织一起的反映,是环境矛盾聚集到一定程度突然爆发的结果。其中,环境法治不完善是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重要致因。近年来,虽然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国环境法治建设还是存在立法不完善、行政执法疲软等问题,制约了法律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出现了法律制度失灵,导致一些环境问题的解决出现无法可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最终引发环境群体性事件。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中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强化环境法治建设,才能减少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环境立法不完善
(一)环境立法理念滞后
(二)环境法律体系不健全
(三)环境法律规定不科学
1.部分环境法律规定原则性强
2.一些环境法律规定内容不完善
3.少数环境法律规定相冲突
二、基层环境行政执法疲软
(一)受地方保护主义干扰
(二)环境行政执法队伍不健全
1.环保机构不健全
2.环境监督人员不足
(三)基层环境执法手段单一
(四)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偏弱
三、环境司法救济不力
(一)环境案件办理受制约
1.案件调查取证难
2.环境损害赔偿司法鉴定不完善
(二)环境公益诉讼受限制
1.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范围过窄
2.公益诉讼费用征收不合理
3.公益诉讼执行难
四、环境守法意识薄弱
本文编号:3987516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环境立法不完善
(一)环境立法理念滞后
(二)环境法律体系不健全
(三)环境法律规定不科学
1.部分环境法律规定原则性强
2.一些环境法律规定内容不完善
3.少数环境法律规定相冲突
二、基层环境行政执法疲软
(一)受地方保护主义干扰
(二)环境行政执法队伍不健全
1.环保机构不健全
2.环境监督人员不足
(三)基层环境执法手段单一
(四)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偏弱
三、环境司法救济不力
(一)环境案件办理受制约
1.案件调查取证难
2.环境损害赔偿司法鉴定不完善
(二)环境公益诉讼受限制
1.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范围过窄
2.公益诉讼费用征收不合理
3.公益诉讼执行难
四、环境守法意识薄弱
本文编号:398751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minzhuminquanlunwen/39875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