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及汉初御史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04 22:36
本文以秦及汉初涉及御史的全部文书律令为探讨主体。首先,选取了新刊岳麓秦简作为补释对象,并结合传世文献与其他出土材料对秦及汉初御史的职掌做了考察。可以看到,秦及汉初的御史主要有保管文书律令、参与决策、掌副丞相三方面的职掌。简牍中出现御史调配禁钱、管理刑徒的事例,让我们更详细的看到御史掌副丞相,职无不察的相关细节。其次,本文考察了战国至秦汉御史流变中的几个问题。对御史大夫及其称谓的产生,御史办公机构、秩级、隶属等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同时也对御史性质的流变作了探讨。由以上考察可知,战国至秦汉时期的御史总体上呈现出“主书主令”到“兼具行政”再到“主掌监察”的变化。最后,本文对御史在秦汉国家行政中的作用进行了考察。秦国家行政中,御史在人事、财政上计、司法等职权中与其他职官存在相应的合作与分工。如秦御史的部分职权体现出与丞相、执法的差异,而其作为天子使者甚至享有丞相、执法皆不具有的特权。据出土简牍可知,秦御史在国家行政中体现出来的职权和特权更为宽泛。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10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内容及方法
四、创新点与不足
第一章 岳麓秦简御史有关简文及补释
一、岳麓秦简(肆)律令中的御史
二、岳麓秦简(伍)令、比中的御史
第二章 秦及汉初的御史职掌
第一节 保管律令文书
第二节 参与决策
第三节 掌副丞相
第四节 简牍所见特殊职掌案例二则
一、调配禁钱
二、管理刑徒
第三章 战国至秦汉御史的流变与国家行政
第一节 御史流变中的几个问题
一、御史大夫及其称谓的产生
二、御史的办公机构
三、御史秩级的变化
四、御史隶属的分化
第二节 战国至秦汉御史性质的演变
一、主书主令
二、兼具行政
三、主掌监察
第三节 御史与秦汉国家行政
一、秦执法的出现
二、御史在秦汉国家行政中差异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A 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秦“从人”简与战国秦汉时期的“合从”[J]. 杨振红. 文史哲. 2020(03)
[2]也谈睡虎地秦简“夜草为灰”[J]. 赵平安. 中原文化研究. 2018(06)
[3]从枢机到监察:西汉御史机构的职能转化[J]. 牟学林. 泰山学院学报. 2018(05)
[4]岳麓秦简律令文书所见借贷关系探讨[J]. 朱德贵,齐丹丹. 史学集刊. 2018(02)
[5]秦简法律文献用语“柀”补释[J]. 刘信芳. 中国文字学报. 2017(00)
[6]秦汉诉讼制度中的“覆”及相关问题[J]. 杨振红,王安宇. 史学月刊. 2017(12)
[7]岳麓秦简中的令文格式初论[J]. 陈松长.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06)
[8]秦简“有秩”新证[J]. 邹水杰. 中国史研究. 2017(03)
[9]说“制诏御史”[J]. 代国玺. 史学月刊. 2017(07)
[10]秦监察官“执法”的历史启示[J]. 王捷. 环球法律评论. 2017(02)
博士论文
[1]秦律令研究[D]. 周海锋.湖南大学 2016
硕士论文
[1]秦汉《置吏律》集释[D]. 魏明.湖南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322533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10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内容及方法
四、创新点与不足
第一章 岳麓秦简御史有关简文及补释
一、岳麓秦简(肆)律令中的御史
二、岳麓秦简(伍)令、比中的御史
第二章 秦及汉初的御史职掌
第一节 保管律令文书
第二节 参与决策
第三节 掌副丞相
第四节 简牍所见特殊职掌案例二则
一、调配禁钱
二、管理刑徒
第三章 战国至秦汉御史的流变与国家行政
第一节 御史流变中的几个问题
一、御史大夫及其称谓的产生
二、御史的办公机构
三、御史秩级的变化
四、御史隶属的分化
第二节 战国至秦汉御史性质的演变
一、主书主令
二、兼具行政
三、主掌监察
第三节 御史与秦汉国家行政
一、秦执法的出现
二、御史在秦汉国家行政中差异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A 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秦“从人”简与战国秦汉时期的“合从”[J]. 杨振红. 文史哲. 2020(03)
[2]也谈睡虎地秦简“夜草为灰”[J]. 赵平安. 中原文化研究. 2018(06)
[3]从枢机到监察:西汉御史机构的职能转化[J]. 牟学林. 泰山学院学报. 2018(05)
[4]岳麓秦简律令文书所见借贷关系探讨[J]. 朱德贵,齐丹丹. 史学集刊. 2018(02)
[5]秦简法律文献用语“柀”补释[J]. 刘信芳. 中国文字学报. 2017(00)
[6]秦汉诉讼制度中的“覆”及相关问题[J]. 杨振红,王安宇. 史学月刊. 2017(12)
[7]岳麓秦简中的令文格式初论[J]. 陈松长.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06)
[8]秦简“有秩”新证[J]. 邹水杰. 中国史研究. 2017(03)
[9]说“制诏御史”[J]. 代国玺. 史学月刊. 2017(07)
[10]秦监察官“执法”的历史启示[J]. 王捷. 环球法律评论. 2017(02)
博士论文
[1]秦律令研究[D]. 周海锋.湖南大学 2016
硕士论文
[1]秦汉《置吏律》集释[D]. 魏明.湖南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32253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oufeilunwen/zaizhiboshi/33225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