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L写作测试评分标准类型研究及其对大学英语诊断性写作测试
本文是一篇专业的教育论文,主要是关于大学英语诊断性写作测试评分标准的开发原则研究,详情请看下面的介绍。
评分标准开发的启示在EFL写作测试领域,研究者对整体评分和分项式评分标准的研究一直是该领域的研究热点。诊断I生写作测试评分标准是以分项式为主还是以整体式为主一直是研究者思考的问题。如前所述,Knoch认为分项式评分标准更适合诊断性写作测试。
整体评分是指评分员按照评分标准的要求给每一篇作文一个整体分数。分项式评分标准是依据测试目的对文本的内容、组织结构、连贯、语域使用、词汇、语法和写作技巧等方面分项进行的分数评定。
整体评分和分项评分各有优缺点。首先,整体评分一直备受研究者和教学工作者的青睐是因为整体评分可以快速帮助评分员完成评分,同时又能协助评分员关注作文优点,并在此过程中保证评分信度。另外,在整体评分发展的同时,分项式评分量表也因其能提供有价值的诊断信息而受到越来越多使用者的欢迎。目前存在的较为着名的分项式评分标准有Jacobs等人提出的5个维度的分项式评分量表l23 ;Weir提出的7个维度的分项式评分量表和“密歇根写作测试评分指南”提供的3个维度的分项式评分量表。
整体评分标准在语言测试方面的应用历史比较长,外语测试成功使用整体评分的案例是TOEFLiBT(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Internet—based Test)。有关分项式评分标准的研究主要出现在不同类型的写作测试的评分中。Knoch先后从实证研究和理论探索的角度分析了在诊断I生写作测试中使用分项式评分标准的可行性。她的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在充分利用详细的、以实验发展为基础的标准描述的时候,评分员能更好的区别写作能力的不同方面 。
在理论探索方面,Knoch借助Weigle所倡导的设定写作评分标准的五个步骤提出了在诊断性测试中分项式评分标准设计的五个应考虑的问题:分项式评分标准需帮助识别学习者写作的强弱项以及给学习者有用的反馈;评分标准必须定位于评分员;分项式评分标准在设定的时候必须建立在语言和写作理论或模型基础上;水平级别的设定需符合标准使用的环境;诊断性写作测试中的评分要尽可能的详细l1 。
我国语言测试的研究者李清华,孔文也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了分项式评分标准在评估写作文本时的可操作性及有用性。他们认为,分项式评分标准能有效区分不同写作能力水平的受试;评分员的松严度虽然存在显着差异,但评分员之间的一致性和评分员内部的稳定性均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评分标准各维度的难度存在显着差异,但分值的使用总体上令人满意;评分员与受试之间交互作用的偏差和评分员与评分标准维度之间交互作用存在一些显着偏差。他们认为使用这种分项式评分标准的评分结果与模型拟合比较理想,评分员使用该标准评分的结果是可靠的E25 J。
当研究者在理论和实证方面证明整体式评分和分项式评分的优点的时候,两种评分方式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质疑。对于整体式评分标准,一些研究者认为:第一,整体评分不能为文本提供足够的诊断性信息[19,26 ;第二,整体评分易导致评分员更关注一些表面现象,如书写[19,27 ;第三,整体评分易使评分员忽视写作行为中的一些影响因素,而匆忙作出评分,从而导致信度和效度的缺失,尤其是在使用统一整体评分标准评定不同类型的写作测试作文的时候;第四,由于整体评分标准使评分员更关注作文的优点,忽视对作文弱点评定而导致评分失误[6,28-29 ;第五,整体评分受到评分员的影响。
同样,分项式评分标准从一开始也受到一些研究者的质疑,主要体现在对于分项式的评分标准的标准和水平界定不明晰,从而导致对文本的主观判断。其次,有经验的整体评分员在使用分项式评分时会为了迎合最后的整体评分而调整评分过程中的分项式得分ll 。在所有质疑分项式评分标准的研究中,Storch以及Hill与Storch做的有关分项式评分标准的实证研究是比较着名的。Storch的研究结果显示分项式评分标准的各项标准互相影响,评分员在评分过程中对一项标准指导下的评分会影响其对其他标准的解读和评定,反之亦然。同时他也发现尽管写作测试分项式评分标准包括不同的分类项,但评分员不会以同样的重视度对待这些评分标准。评分中,评分员更看重词汇和语法项目。Storch认为,这个研究给教学的提示是,教师不仅要关注写作教学中的词汇和语法,更应关注内容等其他项。Hill和Storch也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了在诊断I生测试中使用分项式评分标准时存在的问题。他们分析了评分员使用分项式评分标准对130名二语学习者的作文进行诊断性评分。通过分析评分员内部的信度,分数之间的显着差异以及评分工具的四个标准分,他们提出在诊断性}贝0试中使用分项式评分标准并不能保证评分的效度和信度。四个分立的分项式评分标准不能在评分过程中得到同等对待_3 。
另外一些研究者还对比分析了同一写作测试评分中的整体式评分标准和分项式评分标准的使用。一些研究者认为整体评分的方式优于分项式评分。比如罗娟对比了整体评分和分项式评分标准两种评分方法的优缺点,特别是评分效率和评分信度、以及对测试决策的影响。研究的结论是:
整体评分法的评分效率显着高于分项评分法,整体评分法在经济性与可操作性方面比分项评分法更具优势;整体评分法的评分结果、概化系数及可靠性系数与分项评分法相比都更高;在大规模的写作测试评分中,使用整体评分标准将更加合适。而Knoch所进行的在EAP(English for A—cademic Purposes)环境下,整体评分标准和分项式评分标准的不同的研究却证明在诊断性测试中,使用分项式评分标准可以使评分员很好的区分作文的不同方面。在诊断性测试中,评分员对分项式评分标准更加认同。
通过对上述不同类型写作测试评分标准研究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整体评分和分项评分标准在写作测试评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一样。整体评分更偏重于对作文的整体判断,分项式评分标准更注重对作文的细节评判。由于诊断性写作测试的测试目的是为了诊断学习者写作问题,所以分项式评分标准是这种测试方式所需的评分标准类型。另外,整体式评分可为教师,也可为学习者提供一个判断作文整体水平的依据,所以在诊断性测试中,整体式评分标准也是必不可少的。然而,整体式评分标准和分项式评分标准都有不可避免的缺点,所以在大学英语诊断写作测试中,要充分利用整体评分和分项式评分的优点开发适合于本地区或学校及班级的诊断性写作评分标准,从而保证测试的信度和效度。
本文编号: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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