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法院双语法官队伍现状和双语审判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21 20:48
【摘要】:妥善的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对祖国统一和巩固边疆有着突出作用,也是推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也是和国家的稳定、民族的繁荣休戚相关的。最近几年,全国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积极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依法保障民族地区群众合法权益。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地缘及社会发展等原因,法律基础较为薄弱。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输送高素质的民族法官,尤其是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熟悉民族风俗习惯和法律适用的法官,把法律送进去,教育、感染、融入当地群众,更有效地引导群众学法懂法信法守法,依法保障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本文选取作者所在地云南省,结合作者实际工作,就云南双语法官队伍建设现状和云南双语审判的发展等问题进行分析,对实际发生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对云南双语法官基本情况(法官人数及分布、在当地法官所占比例、年龄结构、学历构成)等相关数据、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对云南双语法官队伍建设及双语审判工作有一个整体的认识。针对双语法官和双语审判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要做好顶层设计,增加少数民族地区法院专项编制,洽理设置民族地区法院进人门槛。要进一步丰富多元化培养模式,构建“本土型”培养模式、实行订单型培养模式、探索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殊司法模式,采取“结对子”的方式,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法院的定点帮扶。要结合云南少数民族分布广,民族语言多样化的特点,结合地方特色,发挥地方教育、民委等职能,打造属于地方特色的民族法官培养模式。要结合司法改革,探索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法官和双语审判开展绩效考核和改革法官退休制度等方式加强对双语法官的管理。要建立从优待警的激励机制,通过增加民族地区工作补贴和经费投入,激发民族法制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对民族干部的任用力度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提高双语法官的职业尊荣感。要加强民族法制文化建设,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在对民族法制文化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会考虑将少数民族习惯中的基本道德规范进行转化,转变成司法解释、法规和规范等,强化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意识。要加快构建民族地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衔接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将调解、诉讼和仲裁进行整合,实现程序衔接和功能互补,将各种矛盾进行化解。
【学位授予单位】:云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6.22
本文编号:2674880
【学位授予单位】:云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6.2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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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74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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