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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公司并购案例研究(MBA论文)(4)

发布时间:2014-07-29 09:32


第二章 石油公司并购分析

 

    进入21世纪,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过程,当今世界石油领域出现了新的格局。对全球能源资源的争夺,也在打破旧的平衡,向新格局过渡。1993年中国步入原油净进口国行列,中国政府明确提出了“走出去”的战略,要求中国的石油公司必须在海外建立稳定可靠的石油生产和供应基地。“走出去”战略的具体措施,为透过与产油国的石油公司合作探勘、开发当地油田的方式,取得该投资项目的参股权,以及该项目石油产量中的一定份额,即‘份额油’。其有利处在于,由于获得了稳定数量的‘份额油’,使中国在该地的石油进口量始终能维持一个稳定的数额,不至于受到油价波动太大的影响。而在中国明确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后,该战略被写进历次会议重要文献,更于2004年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开始“走出去”进军海外。
    由于中国日益扩大的经济规模要持续增长需大量的能源消耗作为支撑,一旦能源供应出现问题则整体经济运行将故障至瘫痪,为了中国的国家利益、能源安全以及现代化的建设成长,政府的“能源外交”工作便与石油公司并购战略并行,以追求中国国家能源所需。


2.1并购的含义与种类
在切入中海油并购优尼科的事件之前,本研究先就‘并购’此行为做一简单的陈述与厘清。并购(Merger & Acquisition,简称M&A)为企业经营的活动之一,也为企业扩展其业务与规模、改善经营绩效及增加公司价值的重要途径。是以,在过去百年的历史中,企业并购的活动即一直不断地在进行,规模与件数则愈来愈大、愈来愈频繁。由于全球经济时代的到来,国际化、自由化大行其道的同时,企业纷纷感受到国际竞争环境的压力,在多种因素的考虑之下,并购成为企业面临市场剧烈竞争,快速成长的策略或手段之一。
2.1.1并购的定义
并购的定义,各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赋与定义,根据不同的论点,发展出许多相关的理论,但无论是以哪种角度、哪种领域切入,多数学者同意并购是为收购(acquisition)和合并(merger)两种财务活动的简称。一般将以并购方式取得某家公司控制权或经营权的企业称为主并公司(acquiring firm),而将被取得控制权或经营权的公司称为目标公司(target firm)。
合并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依当事者所订定合并契约及合并所在地法律规定合并程序,归并为一家公司或另设一家新的公司;收购是指主并公司透过对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股票购买,而取得经营控制权或业务整合。合并又包括有吸收合并与创设合并;收购也可细分为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再次说明如下:
合并 吸收合并 又称存续合并。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在合并后,其中一家公司为存续公司,其余公司则归于消灭,办理解散后并入存续公司。被并公司资产负债及权利义务(债权债务)则由存续公司概括承受。
模式:假设A与B合并,A公司存续,而B公司消灭。

sp;创设合并 又称新设合并或设立合并。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在合并之后,另成立一家新的公司办理合并。原有公司因合并而解散,由创立的新公司概括承受其权力义务(债权债务)。
模式:假设A与B合并,A、B公司皆消灭,另设立新公司C。

收购 股权收购 主并公司直接或间接收购目标公司部分或全部的股份之后,目标公司便成为主并公司一部分或全部转投资的事业单位。由于主并公司依持股比率一并概括承受目标公司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包括负债,因此纵使买卖双方在并购后仍具有不同的法律人格,但并购后公司的债务仍将影响主并公司的价值。
 资产收购 主并公司收购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资产,例如厂房设备等,其只是一般资产的买卖行为,因此不必承受目标公司的负债,但是某些国家的法律则仍可能要求主并公司必须履行特定责任。收购资产的对象有多种型态,视买卖双方的经营目标和共识而定,除现金收购之外,还可包括实物、债务的免除或劳务的提供等。
资料来源:本研究整理
2.1.2并购的形态
并购的型态在经济学的角度上,各学者说法虽未一致,但均无太大差别。因公司成长方向或策略性投资组合的不同,企业并购可以依据目标公司的业务性质与所属产业的相关性分为下列四种型态:
水平式并购 指同产业中,两家从事相同业务公司的合并,例如美国运通汽车与英国宝马汽车公司合并。此类型并购目的在于扩大产品与市场规模、强化市场竞争力及快速取得生产设备,而中海油收购优尼科石油公司即属此类。
垂直式并购 指同产业中,上游公司与下游公司之间的合并,此类型并购之目的在于获得技术上的经济,达成交易内部化以降低成本。又分为:
1. 向前整合的并购:是指上游企业对下游企业的整合,例如食品制造公司并购连锁便利商店。
2. 向后整合的并购:是指下游企业对上游企业的整合,例如百货服饰公司并购成衣制造厂。
中心式并购 指参与并购的各公司在合并之前,从事相关的产业但不相同之业务,例如保险公司与证券公司之合并。此类型并购目的在于追求相关产业的多角化经营,通常也分为:

本文编号: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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